9月28日,荷塘交警在执勤中,查获一辆公车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装置,且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。民警依法收缴了非法安装的警灯装置,并对此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。
28日下午7时许,荷塘交警在钻石路口执勤时,发现一辆行驶中的湘A牌照公车车顶安装了一警灯装置,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。
驾驶员只出示了行驶证,但行驶证上显示的车辆外观和面前所看到的完全不一样。
据了解,该车是湖南省某服务部门的公车,车辆外观被改过,还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,驾驶员称警报器是公司安装的,安装警报器是为了外出方便。
为此,民警对驾驶员宣讲了非法使用警灯警报器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性,并依法收缴了该警报器。
交警介绍,该车因非法安装警报器装置,改变了车辆外貌,且驾驶员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,民警对此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550元的处罚,车辆被暂扣,警报器被依法收缴。